【有限公司股东的分红权和优先认缴新增资本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有限 公司股东的分红权和优先认缴新增资本的权利】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https://www.daowen.com)

条款注释

《公司法》第34条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股东的分红权和优先认缴新增资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