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人
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的法律适用
根据《公司法》第57条第一款,一人公司作为特殊的有限公司,其设立和组织机构,优先适用《公司法》第58条至第63条的规定;在涉及《公司法》第58条至第63条未作规定的事项时,比如设立条件、注册资本、公司登记、股东名册等,则应适用《公司法》第23条至第56条的规定;至于除设立和组织机构以外的其他事项,则应适用《公司法》关于有限公司的其他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法》第64条至第70条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不适用于一人公司;不过,我认为,一人公司的章程可以参考《公司法》第64条至第70条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就其执行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监督机构的相关事项作出相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