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资证明书的法律地位
就有限公司的出资证明书而言,主要由《公司法》第31条加以规定,《公司法》第32条和第73条亦略有提及。
《公司法》本身没有规定出资证明书的定义。不过,结合《公司法》第125条第二款关于股份公司的“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的规定,我理解,有限公司的“出资证明书”是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的出资额的凭证。(https://www.daowen.com)
因此,在法律地位上,出资证明书属于有限公司以自身名义签发的、具有证明效力的法律文书,其所证明的内容为《公司法》第31条第二款规定的各个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