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
2026年02月20日
二、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
接下来的问题是,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由于股东抽逃出资造成的法律后果与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导致的法律后果基本相同,《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对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作了与未履行出资义务、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民事责任基本相同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第16条、第17条和第19条,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主要有:
一是,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如果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有协助该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并且,公司要求返还抽逃出资的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https://www.daowen.com)
二是,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有协助该股东抽逃出资,公司债权人有权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有限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有抽逃出资行为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四是,在有限公司的股东抽逃全部出资的情况下,经公司催告返还其所抽逃的出资,如果该股东在合理期间内仍未返还出资,那么,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不过,在此情况下,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