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违反《公司法》第71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进行的股权转让的效力分析

五、股东违反《公司法》第71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进行的股权转让的效力分析

考虑到《公司法》第71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对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作出了相应的限制性规定,值得思考的问题是,《公司法》第71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是否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在有限公司的章程没有作出与《公司法》第71条第一款至第三款不同的规定的情况下,转让股东违反了《公司法》第71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与股东以外的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其效力如何?(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