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记录】

第四十一条则【有限 公司股东会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记录】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上签名。另录(https://www.daowen.com)

条款注释

《公司法》第41条共两款,其中第一款规定了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通知股东,第二款规定了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作成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