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式学习的三种要素
“规划”指幼儿们记录下他们的计划或解决方式的任何相关活动。一幅画也可属于是一种“规划”,假如这幅画是用来作为建构或一连串步骤的指导方针。例如,在瑞吉欧·艾蜜莉亚其中一个叫做“3月8日”的学校的幼儿们画出了“丢手帕”游戏的步骤,让那些不熟悉游戏的幼儿可从画中了解规则;在拉维勒塔学校的幼儿画出喷水池和游乐场,这些画可用以引导实际建构工作及室外游乐场的设计。规划可以利用许多的媒介来进行:一个粘胶做成的喷水池可用来指导如何利用管子或水管来制造,一根铁丝可以描画舞蹈动作来帮助其他人学习。正因规划可以重新回顾以发展出另一个活动,规划必须以有利于他人了解的方式来着手。因此,规划所指的是记录交流的功能,而非纯粹记录本身。规划的教育价值流通来自于设计者特殊的态度及创作者和沟通者的态度(Dunn & Larsen,1990;Kafai & Harel,1991)。
“对话”表达出希望解他人谈话的巨大欲望,“对谈”比说话(talking)有更深一层的意义。对谈意味着对他人的意见作一种反思性的探索和努力去了解其中的含意,在过程中谈话的几方有建设性地面对彼此,历经冲突及在不断改变观念的过程中寻求立足点。在成效上,对谈是对沟通的分析,是为求成长与了解,而不断地对意义产生质疑的超越语言学的过程(Gee,1990;Stubbs,1983)。对谈是我们在就学与学习过程中的声音(Goodman,1992)。规划与记录的目的在集中、维持,并提升协商式学习过程中的对谈。
“记录”指以足够的细节报告成果和表现,并协助他人了解所记载的行为背后蕴含意义的任何相关活动。因此,幼儿所画的一张图片不能被视为是记录,但幼儿绘图的过程,或一连串过程片段作为了解整幅画如何完成的发展,就可以被视为是记录。记录的目的在于解释,而非仅是展示之用,记录可用来或可不用来作公开性展示,如教室墙壁上展示相片与文字的布告栏,记录也可能归档于资料夹供日后浏览之用。严格来说,记录不是用来作为对个人进展进行评量的形式,较适当的说法是,解释学校每一位幼儿学习及活动的教育理论之深度。记录是协商式学习的核心,本章大部分讨论记录与其他两种成分:规划与对谈之间的关系。
首先说明的是规划与记录之间的区别。规划的目的是指导,而记录的目的是解释;规划是事先的,记录则是回顾的。因此我们用“记录”,而不用“文件档案”这个词,用“规划”而不用“设计”这个词,目的就是区别这些抽象动作的教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