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公司及其特征
2026年02月06日
3.1.1
公司及其特征
3.1.1.1 公司的概念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其基本特征是:
(1)公司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它具有各种企业所共有的属性。
(2)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它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这是它与其他企业法人最主要的区别。
3.1.1.2 公司的分类
对于公司,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各种划分,一般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为以下几类:
(1)无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不论出资额多少,对公司债务均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组成的公司。在两合公司中有限责任股东负有限责任,不参加公司的经营,是出资者;无限责任股东负无限责任,是公司实际经营管理者。
(4)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设立的公司。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我国《公司法》所指的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包括无限责任公司和两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