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1 证券交易所

9.5.1 证券交易所

(1)证券交易所的概念。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根据各国的具体做法,证券交易所有实行公司制的,也有实行会员制的。我国证券交易所实行会员制。

(2)证券交易所的职能。作为有价证券集中交易场所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提供便利条件,以保证证券交易的正常运行。其职能包括:①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即时发布证券交易行情,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并予公布;②根据授权核准证券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③依法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④在出现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时,可采取技术性停牌或决定临时停市;⑤对在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进行监督;⑥依法制定证券集中交易的具体规则。(https://www.daowen.com)

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集中竞价交易的,必须是具有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上市公司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