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6 农业灾害救助制度

16.4.6 农业灾害救助制度

灾害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法向因遭受自然灾害袭击而造成生活贫困的社会成员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证其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帮助其恢复自主生存能力的社会保障制度。农业灾害救助还包括防灾在内。《农业法》将农业灾害救助确定为政府职责,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农业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做好防灾、抗灾和救灾工作,帮助灾民恢复生产,组织生产自救,开展社会互助互济;对没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灾民给予救助和救济。(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