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3 票据法的概念
2026年02月06日
8.1.3 票据法的概念
票据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法是指一切有关票据的法律规定,即除狭义的票据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票据的具体规定。如刑法中有关伪造、变造有价证券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票据诉讼程序的规定,公证法中关于票据拒绝承兑及拒绝付款的公证规定以及民法中有关法律行为、行为能力、代理、权利出质、票据预约、票据资金、票据原因、票据权利消灭事由等方面的规定。狭义的票据法是指专门规范票据关系的法律。主要指以《票据法》命名的法典,亦包括附属于《票据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如票据法实施细则、票据承兑及贴现办法;等等。中国人民银行1988年颁布的《银行结算办法》是新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的票据法规。该法规于1989年4月1日施行,规定全面推行票据结算。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2000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