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2 完善双层经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16.2.2 完善双层经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作为与家庭承包经营配套的经营成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层次必不可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业生产设施和其他公共财产为基础,以主要自然村或行政村为单位建立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经济组织。目前各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形式有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农工商总公司等,有些地方还对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股份合作制改造,不论名称如何,都是与农户关系最密切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依法管理集体资产,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组织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资源,壮大经济实力。(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