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5 关税法

13.2.5 关税法

关税是由海关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关税一般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我国目前对进出境货物征收的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两类。

关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关税征收与缴纳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现行关税法律规范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0年7月8日修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为法律依据,国务院于2003年11月23日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及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定并报国务院批准,作为条例组成部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为基本法规,由负责关税政策制定和征收管理主管部门,依据基本法规拟定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为主要内容。

13.2.5.1 纳税主体与征税对象

贸易性商品的纳税人是经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物品的纳税人包括:

(1)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

(2)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https://www.daowen.com)

(3)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入境个人物品的所有人;

(4)进口个人邮件的收件人。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13.2.5.2 税目和税率

关税的税目、税率都由《海关进出口税则》规定。进出口税则中的商品分类目录,由类、章、项目、一级子目和二级子目五个等级、八位数码组成。按照税则归类总规则及其归类方法,每一种商品都能找到一个最适合的对应税目。关税的税率分为进口税率和出口税率两部分。进口关税的税率分为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