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7 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督管理

14.2.7 中国人民 银行的金融监督 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行审批、协调、监管的规范约束过程。金融监管是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要职能和职责之一,它对于保证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保护存款人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维持金融体系安全稳定,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5章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按照规定审批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②有权对金融机构的存款、贷款、结算、呆账等情况随时进行稽核、检查监督,特别是对金融机构违反规定提高或降低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③有权要求金融机构按照规定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会计报表的资料;④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⑤对国家政策性银行的金融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⑥建立和健全本系统的稽核、监察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