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综合治理亟须进一步强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全面实施基础教育综合治理是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有效实施基础教育治理,必须清楚地认识新时代教育治理存在的关键问题,并坚定不移推进治理制度现代化。
1.师生家长参与教育治理主动性亟待提高。在教育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的过程中,学校和相关社会组织能力明显不足,难以有效地履行政府让渡出的权能;学校师生与家长有序参与教育治理的动力不足;基层单位对教育决策不够重视;第三方评估组织往往成为政府机构的附属物、教育管理的局外人、学校发展的旁观者、社会参与的游离方。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学校、专业的社会组织、师生群众、家庭等多样化治理主体的认知、态度和行为方式依然还停留在政府单项管理模式之下,主体的参与意识与主体之间的互动、合作精神尚未完全形成,自治性的集体行动及相应的环境氛围依然不足。
2.教育治理中政府与家校社的关系亟待优化。在教育治理模式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过程中,政府部门仍然表现出比较明显的管制型政府的角色身份、思想观念和行政文化,在具体微观领域仍采取行政管理方式,管办重合、政校不分,既当运动员又做裁判员的问题依然存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作为教育治理主导者的角色、身份转换尚未真正完成;教育领域多样化主体之间缺乏互动、合作乃至制衡的正式机制与制度;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行动目标存在彼此离散的现象,难以满足“双减”等政策背景下教育领域协同育人的要求;学校、教师承担了过多教育教学之外的任务,家庭的教育力量尚未得到科学合理的认识与运用。原因是现有的社会规则和制度体系中,政府、学校、社会、家庭的教育权利、义务和责任分配尚不够清楚,管理边界还不够清晰与精细;激发与保障社会组织公益性教育情怀的制度尚需建立;缺乏权责清单治理制度,特别是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尚需建立。
3.“双减”背景下搞好学校内部治理亟待加强。学校在“双减”政策的背景下如何做好“加法”、扩容、提质、增效?教师权益如何保障?家长参与学校各项事务的权利如何保障?学校在“双减”背景下尚未建立起一套新的适应“双减”要求的制度保障体系;办学缺乏活力,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机制尚不健全,内部治理能力不足、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体系中各个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
4.治理好校外教育和线上教育的难题亟待解决。在从线下教育转向线上线下教育融合的大趋势下,学科类培训在“营改非”后需要规范经营,实施“双减”后学科类家教有待进一步规范,转到地下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必须严加查处,艺术类培训需要有效规范引导,“互联网+”时代线上教育的监管与治理问题需要有效解决。主要原因是,面对校外教育、线上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有针对性的教育行政执法制度、依法治教体制机制尚未健全,教育理论与实践中对于校外教育、线上教育与学校教育各自的职能定位认识还不够清楚、不够准确,治理措施缺乏针对性,治理制度体系尚未建立。
5.有效解决基础教育评价的难题亟待进一步化解。实施教育评价制度改革,明确提出“破五唯”要求的背景下,教育评价主体单一,缺乏政府、专业机构、家庭和社会组织等多样化主体的参与。学校、学生、教师、家长乃至政府部门等依然存在过于追求排名、追求分数等短视行为和功利主义倾向。主要原因是,教育中缺乏科学的立德树人、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制度尚未形成,教师的科学评价素养也需要进一步提高。长期以来奉行的教育评价的结果导向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功利主义、竞争至上的价值观尚未破除,在教育评价中对于人的主观能动性引起的动态性变化还没有一个理性清晰的认识。
6.基础教育综合治理现代化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在全面推进基础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政府部门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政府机构、教育部门在使用学生信息、教育统计数据等方面还不够规范。大中小幼德育工作衔接不够紧密。德智体美劳之间在教育实践中割裂化现象依然突出。处境不利群体使用教育新兴技术接受高质量数字教育方面还存在明显的数字鸿沟。主要原因是政府部门之间的跨部门合作机制不够完善,政府与学校在学生信息、教育统计数据使用中的权责和边界比较模糊,在规范区块链实现教育数据共享和建设人才信息电子档案等方面的负面清单制度尚属空白,不良教育舆情事件预防机制尚不健全,“放管服”改革中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还要持续强化。
如何解决教育主体与社会共治之间的矛盾?发展教育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诸多相关部门,涉及各利益相关体,如果没有其他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配合,学校的“主导”地位就可能丧失,作用也就难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