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完善
教育评价制度体系建设
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进程,需要进一步完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从而建立起教育评价改革的制度保障。第一,应根据《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及《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等政策文件的要求,结合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从整体上重新优化、设计学校评价制度。第二,应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教师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以师德、师风为核心的教师评价体系,从教育教学质量与专业发展水平等方面对教师进行科学评价,并凸显对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学生管理水平、专业发展机会等内容的评价。第三,应进一步优化学生评价制度。教育评价始终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注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核心品质,着力推动“五育”并举,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第四,要加强不同评价制度联动机制的建设,确保学校教育评价制度、教师评价制度、学生评价制度的协调一致,形成合力,保障教育评价的实践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