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健全体系为引领,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一)以健全体系为引领,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办好特殊教育”是党的明确要求,是对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庄严承诺。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办好特殊教育,是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对教育的整体改革发展和教育现代化的全面推进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残疾人是人类大家庭的平等成员”“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对残疾人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发展特殊教育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经过两期提升计划的实施,江西省基本形成了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面对当前实际,我省提出了一系列有利于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巩固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鼓励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探索特殊教育学校15年一贯制办学,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融合办学,对在籍在校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予以资助。

按照“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我省当时有276.1万残疾人,占全省人口的6.39%”的比例推算,我省2021年底人口总数4517.4万来计算,我省大约有288万残疾人,包括了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残疾以及多重残疾。表2-5-1显示,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92所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底在校就读的特殊教育学生总数为40514人,在全省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职工人数2253人,其中专任教师2065人,这三项数据从2014年以来一直都在持续增加。这些具有不同残疾症状的特殊学生有近三分之一是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专业的特殊教育,有三分之二是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接受教育。这说明这些特殊儿童青少年接受教育的机会在不断扩大,普及水平明显提高,师资力量得到不断补充,特殊学校的办学条件不断加强,全省特殊教育事业持续有序发展。我省已经逐步形成了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推动了全省特殊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为办好新时代的特殊教育,不断强化特殊教育发展新动能,以新思路谋划新时代特殊教育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