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评价主体参与评价空间相对有限
2025年10月13日
(三)多元评价主体参与评价空间相对有限
教育评价是教育治理的重要内容,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塑造了一个时代的教育生态。政府、学校、教师、社会、家庭和学生等都是教育利益的相关主体,因而在深化教育评价的改革中,自然需要关注相关利益方的需求。教育评价所涉及的多元利益主体,会依据不同标准参与教育评价,多元主体从不同视角参与基础教育质量评价,不仅是学校、家长与社会的要求,也是国家宏观政策的规定。引导多元利益主体参与教育评价,是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题中之意。而在教育实践中,教育评价主要是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的职责,政府部门既是教育的主办者,又是教育评价的主体。在教育评价中,难以见到家长、学生、社会的参与。虽然在政策层面,都强调实施多元主体评价,鼓励和引导家长、学生、社会的参与,但实施评价经常流于表面,多元评价主体参与评价空间相对有限,评价的终极话语权还是在政府主管部门。这虽与行政单一性的评价方式组织起来较为便捷密切相关,但教育评价主体的单一化,极易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平性。同时,作为被评价者的学生处于消极被动的被评价地位,不利于学生对自身的学业发展等形成合理全面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