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价方式与全面综合的
理想还有差距
为了实现对学生、教师、学校的科学合理评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将综合评价作为基础教育评价的重要方式。全面综合考查、评估对象特质是管窥评估对象全貌、把握评估对象本质的前提。而基于局部的、片段式的评价,无法从整体上把握学生、教师、学校的发展全貌与特质,因而也不可能透视基础教育的发展全貌,洞察基础教育发展的现实困境。《江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两清单一安排”》的出台,为江西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同全面综合评价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体现在部分地区和学校受传统教育评价观念的影响,以片面狭隘的视角看待教育评价,存在对综合评价的概念、理论及模式缺乏准确认识,在推进教育评价工作中侧重评价指标的可操作性,重视结果而轻视过程等一系列现象,在评价方式上存在倡导全面综合的立项与片面狭隘的现实之间的矛盾。部分学校和教师未能认识到综合评价的重要价值,因而也就不能够通过评价方式的转变,有效撬动课堂教学与学生管理方式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