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革内容

二、改革内容

2021年9月15日,省政府新闻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此,全省开始部署普通高中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高考新政的政策设计目标:促进教育公平、科学选才、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科学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推进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的综合改革。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我省这次普通高考综合改革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是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主要涉及考试科目、考试安排、高考成绩构成、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招生录取方式等;二是调整和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基础性,突出选择性,主要涉及考试类型、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对象、考试安排、成绩呈现等;三是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四是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提出了从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条件保障、加强监督管理、积极宣传引导等五个方面建立、完善高考综合改革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