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素质要求高,课程质量亟待提升

(二)教师专业素质要求高,课程质量亟待提升

特殊教育的发展离不开一支理念先进、知识过硬、能力精湛的教师队伍。特殊教育教师在职业发展过程中应注重培养专业理念与师德以及提升专业技能,成为一名塑造生命、塑造灵魂、课程教育质量高的好老师。一是特殊儿童教育需求与匮乏的师资力量之间的矛盾。《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实施大大提高了特殊儿童入学率,班额增多,障碍类别扩大,中重度残疾儿童比例加大,因此教师的教学难度增大。《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中“一人一案”的要求以及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实践成效要求都需建立在个别化教育的拟定与执行上,超额班级学生的个别化教育使特教教师工作量成倍增加。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特殊教育教师数量的匮乏,不能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有些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编制紧张,与实际所需教师数量差距大。二是复合型师资的要求与不完善的教育培养培训机制之间的矛盾。特殊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决定特殊教育需要专业的学科教师、康复训练师、心理咨询师等多种技术人员的通力合作。但是目前,我国特殊教育缺乏各类专业人员的支持,面对复杂的特殊教育工作情境,教师往往是单打独斗的,难以形成高效的教育合力。高校在承担特殊教育师范生培养过程中,专业课程普遍存在课程结构不够均衡合理,课程内容无法根据学科发展及时调整,缺乏灵活性和整合性,增加了学生建构知识体系的难度,限制了特教教师的专业发展空间。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中实践环节较薄弱,无法与特殊学校的现实需要契合;特殊教育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订频率较高,教材使用不合理现象依然存在;高校特教师资中博士研究生比例较低,专业分布无法满足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需求。这些问题导致人才培养质量不尽如人意,学生毕业后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适应一线教学。对于职后培训,一方面在师资短缺的情况下很难协调培训与工作之间的冲突,另一方面还存在与教学实际脱节、缺乏时效性和连续性,缺乏有效的专业进修资源等问题。三是专业价值的被动赋予与社会地位的弱认同之间的矛盾。基于特殊教育对象主要是身心残疾的弱势人群,特教教师肩负着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责任。特教教师既肩负着社会赋予的崇高使命,又要具备甘于奉献不求回报的品质。研究发现,特教教师对本职工作的认知和情感总体呈现积极状态,但缺乏强大支持性举措长期而稳定地推动教师个体专业发展。与普通学校的教师相比,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较难从学生日常的成长和进步中体会到成就感与幸福感。特教教师同时也扮演了其他多种社会角色,调查显示,我国特殊教育教师有来自经济收入、工作压力、住房、子女成长以及身体健康五大方面的困扰,心理健康问题检出率较高、职业倦怠显著、主观幸福感较低。特殊教育教师群体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弱势群体,是教师群体中容易被边缘化、被忽视的一个群体。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台了特殊教育发展支持性的政策法规,但部分政策在落实时依然存在若干打折的现实问题。一些优秀教师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坚守不能简单地被看作是崇高价值赋予的结果,如果单纯依靠价值的赋予促进教师的精神成长,难以收到理想效果,更应该从教师个人的经历、情感和生活入手多一分关爱。只有高素质的教师才能促进特殊教育课程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