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职融合的概念界定

一、普职融合的概念界定

在政策层面国家对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融合有不同的提法。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实施素质教育应当有利于受教育者今后的终身学习,注重普通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融合。这是在政策层面首次提出普职融合。其后,在国家正式文件中还出现过普职沟通、普职渗透、普职融通等。现在比较普遍的提法是普职融合或普职融通。

关于普职融合的内涵,一些文件也有所涉及。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建立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机制。2011年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普职渗透,丰富学生发展途径,并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课程,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提供职业教育。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提出,探索发展综合高中,完善课程实施、学籍管理、考试招生等方面支持政策,实行普职融通,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

综合各种观点,普职融合一般是指通过一定方式、政策和机制,整合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资源,双方共同设计课程、互派师资,实现资源共享,实行学分互认、学籍互转的一种崭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体现在教育内容上兼顾文化课程和职业课程,教育目标上兼顾升学和就业双重目标,教育资源上课程共享、教师共享、教学设备共享、实训场所共享等,考核评价上兼顾职业课程和文化课程的多元化、灵活化。在具体形式上表现为纵向上的融合和横向上的融合。纵向上的融合指各级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相互沟通、结合,包括从普通高中升入高职高专或应用型本科,从普通本科升入专业学位研究生等,从中职升入普通本科,从高职或应用型本科升入学术学位研究生等;横向上的融合指同级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相互沟通、结合,包括普高与中职之间的校内和校际融合以及综合高中的兴办,高职或应用型本科与普通本科的校内和校际融合,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的教育沟通、资源共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