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评价的发展功能问题

(四)小学教师评价的发展功能问题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指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教师评价是教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乎学校办学水平,指向教师专业发展,影响教师职业获得感与幸福感。教师评价是教师完善自身发展的方向标、度量尺。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教师评价就会形成什么样的教师发展生态。随着教育评价改革的推进,不少中小学校在教师评价中不同程度地引入了多主体评价,制定了较为系统的评价方案和指标量表,还有些学校在实践中探索应用成长记录、课堂表现性评价等新兴评价方式。但在具体实践中往往出现教师评价关键指标缺失、“唯分数”与“唯升学率”现象严重,评价不能很好地反映教师专业贡献、促进教师发展的作用不强甚至导致有些中老年教师“躺平”等问题。当前,教师评价制度基本上是“一校一案”,没有固定范式。从教师角度而言,很难有一个完全公平或者所有人都认可的方案,如有教师认为,学校的教师评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缺乏科学性”;也有教师直言,教师评价是“一潭非常浑浊的水”。从整体看,小学教师评价呈现主体多元、指标量化的特点;在科学性和规范性上,城市学校优于乡村学校。但在评价内容、标准和方式上,各校的教师评价制度都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足。而教师评价与绩效工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之间的关系,评价结果对个人发展的影响,是教师最为关切的方面,也是当前小学教师评价普遍存在的“槽点”与“痛点”。教师评价的初衷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评价的发展功能,促进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但在具体实践中往往存在评价方式单一、评价结果运用简单化、评价目的重“鉴定、分等、控制”,轻“促进、改善、发展”等问题。特别是在“双减”背景下,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对小学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完善教师评价制度是小学教师增强职业获得感的深层诉求,也呼唤着教师评价机制的变革,增强教师评价的发展功能显得尤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