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开展有声有色,解决了家长的困难,发展了学生的兴趣爱好,但在校时间过长,日久易生厌
依据“双减”政策规定,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各地普遍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每周5个工作日开展课后服务,保障每天不少于2小时。此外,一些地方还开展了“暑期托管”甚至“周末托管”服务。目前,各地基本做到有条件的学校应开尽开,实现城区学校和农村中心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基于各地探索的实践经验,主要形成了四种课后服务的管理模式:一是以学校为组织主体,利用学校师资、场地的优势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二是学校统筹街道(社区)、志愿团队、家委会等社会资源开展;三是学校以政府采购的形式,向第三方社会机构采购课后服务;四是学校与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第三方社会机构合作共同开展。
通过访谈家长得知,多数家长对学校的课后服务质量表示认可或基本认可,但也有部分家长认为课后服务“基本上没什么效果,主要是完成作业”,更有个别家长认为“完全谈不上什么效果,写作业、补课而已”。约七成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兴趣较高或者很高,三成学生表示“谈不上兴趣,家长不能按时接自己放学,便只有既留之则安之”。
在校时间过长,容易让师生产生倦怠。对学生而言,上课是这些教师,课后还是这些“老面孔”;从活动内容看,因为音体美等“术科”教师稀缺,承担课后服务的多为语文、数学等所谓“主课”教师,可能并不擅长指导学生开展兴趣爱好类活动,时间一长,“三板斧”砍完了,学生渐渐地没有了新鲜感。“单一的托管看护、作业辅导课后服务供给与学生群体多元需求间的矛盾日益凸显”。[4]在校时间过长也有违儿童少年身心成长规律,“学校提供延时服务,在‘双减’初期有利于挤压培训机构生存空间,可谓成效显著,但在‘双减’工作进入新阶段的当下,是否需要改变形式?学生在校时间过长,到底是减了负担还是增了负担?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发展吗?”[5]值得进一步观察。
对教师而言,超七成教师每天工作时长在9~10小时,12.1%的教师每天工作时长甚至在11个小时及以上,在校时间较“双减”前普遍延长了1~2个小时,“早七晚六”成为常态;65.8%的教师表示“双减”后对自己孩子的照顾、对家人的陪伴受到较大或很大影响;加上“非教学负担”本来就已经很繁重,20.2%的教师表示迎检、填表、截屏、点赞等“非教育教学工作”占每天工作时间1/2及以上,仅有26%的教师表示“非教育教学工作”占每天工作时间1/5及以下。虽然政策规定“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但目前基本上未能落实,访谈中教师普遍“喊累”。这种“通过增加教师负担的方式减轻学生负担在三五个月的短期可能有效,但不可持续,最终可能由于师生双方都过度疲劳而使得教学效能下降,影响减负效果。”[6]教师在谈及就“双减”工作对政府和社会的期待时,排前三项的依次为:为学校和教师减负;提高教师的物质待遇和社会地位;学校对教师有更多关心,实行人性化管理,弹性上下班,如图3-1-5所示。教育高质量发展必然离不开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教师长时间、高强度、重负荷工作势必会影响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图3-1-5:就“双减”工作来说,您对政府和社会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