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管校聘”政策实施大致情况
1.“县管校聘”机制不断完善。各地市、县(区)能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本地区的“县管校聘”实施制度机制或指导意见,并初步形成以教育部门主导,多部门参与的一体化推进格局。比如鹰潭市余江区创新编制管理机制、岗位管理机制、评聘管理机制和均衡配置机制,建立了“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总量、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使用”的教师编制管理制度。编制部门依据编制标准、生源变化及教学需求,按年度核定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的编制总量发到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在核定总量内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调配,不再实行人员调配核编审批制。编制部门实行宏观管理,加强监督,对教师的招聘、区外的调入和调出等环节严格把关。建立义务教育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人社部门按照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人数,分学段核定各等级岗位总量,教育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内,统筹分配各学校岗位数量。教育部门对职称评聘、岗位晋级实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因“县管校聘”改革需要交流到其他学校任教的教师(不含落聘人员),保持原职称岗位不变,解决了教师的后顾之忧,进一步促进教师流动。完善交流制度,通过教育联盟内教师交流、城镇教师农村支教、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面向农村公开选调、学区内教师“走教”、在线课堂、跨学区流动等多种形式,让校长、教师流动起来,让学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2018—2021学年共计交流轮岗536人,其中骨干教师交流占30%。
2.不断推动教师交流轮岗。建立较为完善的“校聘”机制,完善教师激励和保障措施,推动教师在不同学校、不同区域内的交流轮岗。比如南昌县委、县政府出台《南昌县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1+8政策包”,深化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对自愿申报顺向交流的教师和校长,即强校到弱校、老校到新校、县城到农村,采取“交流+”的形式。一是“交流+优先”,即各中小学校在本校岗位结构比例内、同等条件下,参与交流教师有优先权,从县城学校到农村学校、强校到弱校、老校到新校等交流轮岗;二是“交流+补贴”,即县政府对交流轮岗教师生活、交通保障进行适当经济补助;三是“交流+提拔”,即县直学校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满3年,表现突出的,可在本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高聘一级,学校教师、中层和副校长可提拔一级使用。同时,县直学校教师曾在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年限,可认定为农村工作经历,相应冲抵农村交流年限。还有交流例外对象,譬如,孕期、哺乳期女教师,患病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以及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参与交流。共青城市不断引导校长、教师积极参与交流轮岗工作,激发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20年秋季学期,组织校长轮岗3人,教师交流32人;2021年秋季学期,组织校长正职轮岗5人,教师交流40人;2022年秋季学期组织校长轮岗8人,教师交流81人。
3.创新思路解决教师岗位不足问题。着眼义务教育资源优质均衡的要求,多渠道补充教师,通过省招平台、高层次人才引进、外县选调、劳务派遣等各类方式不断补充教师队伍。例如,共青城市以劳务派遣形式补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171名(其中补充音体美专任教师63名,思政专任教师12名),通过“用人备案数”招聘了27名幼教专任教师。
4.不断激发教师交流内生动力。不断完善教职工考评体系,持续跟进教师聘后管理,巩固深化改革成果。鹰潭市余江区制定了全区统一的量化考核细则,从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教师专业成长3个方面进行考核,对教师的师德、工作量、教学实绩等打分,并将考评结果作为适岗竞聘、绩效考核、拔尖人才管理、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评先评优、干部选拔等重要依据,让干得多、干得好、分数高的教师职称评得快、岗位升得快、绩效拿得多。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进行二次分配,实行差别化补助,一些偏远山区学校与县城学校教师待遇最高相差达1410元每月,乡村教师工作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越来越多教师扎根农村。特别是实施“县管校聘”改革后,先后有30余名教师自愿到农村学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