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幼儿园建设,公益普惠有提高

(三)加快幼儿园建设,公益普惠有提高

一是科学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各设区市能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以县(区)为单位做好2020—2021年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确定每所幼儿园的具体位置、周至范围、建设规模和完成时限。并以县(市、区)政府名义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实施幼儿园建设与提升工程。各设区市能认真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配建标准,每3000~5000人口设置一所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规模不足3000人口的居住区,能进行区域统筹,合理规划幼儿园配建项目。各设区市政府做到了配套幼儿园由开发商无偿优先代建,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行“交钥匙”工程。当地政府或当地政府委托国有投资平台组织实施配套幼儿园的装修及设施设备添置项目。配套幼儿园建成后,各设区市政府均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如:南昌市西湖区朝阳片区2020—2021年先后建的5所配套幼儿园均办成了公办幼儿园。同时,对于有些条件不具备办公办幼儿园的,则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招标方式按照约定条件无偿委托学前教育专业机构、社会团体、民办幼教集团等举办成资产国有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如:南昌市青云谱区2020—2021年先后建的4所配套幼儿园均办成公办民营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些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区楼盘,当地政府也充分考虑了幼儿学位需求和教育承载力,按照标准补建、配建了幼儿园。并按学校布局调整闲置校舍、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公共资源,优先改建为幼儿园。与此同时,各设区市(县、区)政府把农村幼儿园建设纳入了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体系,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原则,用好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等各类资金,加大本级投入,优先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或在小学附设幼儿园,加快了农村社区幼儿园建设。三是开展城镇居住区幼儿园配建排查整改。按照“一园一案”原则,省级层面对各设区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了全面督查。对规划不足、应建未建、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限定其时间全部整改到位;对幼儿园配建不及时的,责成开发商限期按标准完成配套建设;对历史形成的一定区域内幼儿园短缺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做好选址、设计、施工等工作,保证能够在合适的地点建成规模适当、功能适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幼儿园。四是大力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两年来,各设区市健全和完善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以县(区)为单位分批认定了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类别、办园条件、保教质量等,通过生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综合奖补、疫情减免租金、协调电水气等执行与公办幼儿园相同的价格政策,通过培训学前教育教师、指导教研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开办幼儿园或捐助学前教育。2021年底,全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民办园的比率达到了90.4%。五是实行“优质园+”集团化办园新模式。各设区市建立和完善了优质幼儿园对薄弱园、农村园、民办园的结对帮扶机制,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园。如:“优质园+新建园”,在办园理念、活动设计、考核评价等方面实行一体化管理,实现新建幼儿园的高起点办园。“优质园+乡镇中心园”,与乡镇中心园结为帮扶对子,开启学前教育“县镇联动”发展模式。“优质园+优质园”,二者结成联盟组建为学前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在幼教理念、课程开发、教师培训等方面开展先行探索、改革试点,实现强强联合,抱团共赢发展。通过实行“优质园+”集团化办园新模式,引导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和民办幼儿园辐射,不断扩增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带动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和提高。同时,还鼓励大专院校发挥专业优势,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附属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