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治疗OSAHS技术评价的客观效果评价标准
2026年07月15日
1 OA治疗OSAHS
技术评价的客观效果评价标准
OA治疗OSAHS技术评价的客观评价标准主要有多导睡眠仪(polysomnogrphy,PSG)监测、颏舌肌(genioglossus,GG)肌电活性测定、头影测量、CT、MRI、模型分析等。(https://www.daowen.com)
PSG是目前诊断和评价OSAHS的“金标准”,主要分析了治疗前后患者的呼吸紊乱指数(AHI)、呼吸暂停指数(AI)、低通气指数(HI)、鼾声指数、最低血氧饱和度(SaO2)及最长呼吸暂停时间、平均呼吸暂停时间等。判断标准:①有效,AI降低50%且绝对值下降10次/h;②改善,AI降低20%以上;③无效,AI降低20%以下。Lindman[2]研究得出OA治疗OSAHS的有效率为61%。张佐[3]等使用个性化矫治器治疗改善率为100%,AI下降50.46%,AHI降低48.97%,HI降低70.23%,最低SaO2升高25.26%,最长呼吸暂停时间下降41.04%,平均呼吸暂停时间下降15.5%,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对轻中度OSAHS病人和白天没有相关症状的病人,治疗的主要目的是解决打鼾。家人的评价占主导地位,他们可能会在家人不再指出或抱怨因鼾声睡不着的时候停止治疗,而此时部分患者的客观评价指标并没有明显改善[4]。
OA治疗后头影测量、CT、MRI、模型分析等发现舌骨位置改变、下颌平面角减小、面下1/3前面高降低、软腭变短、有相对正常的气道直径或软腭-舌比例[5]。张佐[3]等使用MAD治疗时,进行头影测量发现SNB角、SN-MP角增加,中气道间隙(MAS)增大,上呼吸道间隙(SPAS)增大,软腭长度(SPL)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