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治疗OSAHS技术评价的主观感受评价标准
OA治疗OSAHS技术评价的主观感受评价标准包括Epworth嗜睡量表(The Epworth Sleeping Scale,ESS)[6]、疲劳严重程度量表(fatigue severity scale,FSS)、睡眠症状调查问卷(sleep symptom questionnaire)、睡眠障碍调查问卷(sleep disorder questionnaire)等,主要从病人夜间睡眠质量、打鼾程度、白天嗜睡程度(通过ESS做出半客观的评定:共24分,评分>6分为瞌睡,评分>11分为过度瞌睡,评分>16分为有危险性的瞌睡)、日间工作状态(通过FSS反映)、依从性、舒适程度、副作用大小、对矫治器的喜好等方面进行评价,同时也包括患者家人的感觉和评价。
Lindman[2]在2001年提出戴用OA后大部分病人的打鼾症状有了明显改善。除了鼾声评价,在0A疗效主观评价方面ESS评分使用最为广泛。国内外学者皆肯定了OA能改善ESS评分,MAD的效果尤为突出。Victor[7]总结了854例使用OA的病人,白天ESS从11.2降至7.8,有显著性差异。弓煦、高雪梅[8]等指出,使用OA治疗OSAHS患者耐受性高,长期疗效良好,能使患者的生活质量有所提高。杨随兴、张佐[9]等人对30例OSAHS患者,在个性化矫治器治疗前、后均进行ESS和Calgary生活质量指数(SAQLI)问卷调查,分析治疗前后白天嗜睡度(EDS)、日常活动、社会活动、情感及症状变化。结果发现MAD治疗后,EDS明显减轻,SAQLI总分从治疗前(4.63±0.2)分提高至治疗后的(5.7±0.3)分,其中日常活动、社会活动、情感、嗜睡等症状均明显改善(P<0.05)。Gotsopoulus[10]使用了可以达到约最大前伸量75%的个性化制作可调节MAD,可打开垂直咬合高度3~4mm,较普通MAD,更多病人的ESS评分显著降低,且戴用舒适,治疗后夜间睡眠质量明显提高,较不可调节的OA更容易被接受。
在考虑OA治疗OSAHS的主客观疗效的同时还应考虑到患者戴用矫治器的耐受性和固位性,绝大多数患者停用矫治器是在初戴三个月时[11],疗效的近期退步与口腔矫治器固位性间存在相关关系,固位性对口腔矫治器的长期疗效存在着影响[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