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与鉴别诊断
(一)诊断
IBS诊断标准以症状学为依据,诊断建立在排除器质性疾病的基础上,推荐采用目前国际公认的IBS罗马Ⅲ诊断标准。
反复发作的腹痛或不适(不适意味着感觉不舒服而非疼痛),最近3个月内每个月至少有3d出现症状,合并以下2条或多条:①排便后症状缓解;②发作时伴有排便频率改变;③发作时伴有大便性状(外观)改变。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符合以上标准。
以下症状对诊断具有支持意义,包括①排便频率异常(每周排便少于3次,或每日排便多于3次);②粪便性状异常(干粪球或硬粪,或糊状粪/稀水粪);③排便费力;④排便急迫感、排便不尽、排黏液便以及腹胀。
2.推荐诊断程序
①首先根据病史和临床特征等症状为基础做出初步诊断,诊断较明确者可试行诊断性治疗并进一步观察;②对新近出现持续的大便习惯(频率、性状)改变或与以往发作形式不同或症状逐步加重者、有上述报警症状、有大肠癌/结肠息肉/IBD/乳糜泻家族史者、年龄≥40岁者,应将结肠镜检查列为常规。对无上述情况,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典型IBS症状者,粪常规为必要检查。IBS患者有一部分症状与器质性疾病是重叠的。例如:甲状腺疾病、乳糜泻、炎症性肠病、显微镜下结肠炎、乳糖不耐受、小肠细菌过度生长,甚至结肠癌,如果缺乏报警症状,临床表现都可类似IBS。因此对怀疑IBS的患者进行一些针对性的检查,是有一定临床意义的。对于诊断可疑和症状顽固、治疗无效者,应有选择性地作进一步检查以排除器质性疾病:血钙,甲状腺功能检查,乳糖氢呼气试验,粪便培养和镜检,72h粪便脂肪定量,胃肠道内镜检查和抽取胃十二指肠液镜检、培养(以排除小肠细菌污染综合征和某些寄生虫感染,如贾第鞭毛虫),小肠CT,胃肠通过时间测定,肛门直肠压力测定,钡灌肠,排粪造影,胃十二指肠压力测定,腹部B超和CT,75Se类胆酸牛磺酸试验(75Se HCAT,用于观察有无胆汁酸吸收不良),抗肌内膜抗体,肠腔放置气囊和直肠测压等运动功能检查。
(二)鉴别诊断(https://www.daowen.com)
1.以腹泻为主的IBS
应与肠道炎症性疾病相鉴别,如肠道感染(细菌、病毒、寄生虫、HIV-相关性、肠结核)、IBD(溃疡性结肠炎和克罗恩病)、结肠癌、神经内分泌肿瘤、饮食(麦麸、酒精、FODMAPs)、药物(化疗药、NSAIDs、SSRIs、抗生素)、吸收不良(胰功能障碍、小肠疾患)等加以鉴别。有时与功能性腹泻(持续性或反复排糊状便或水样便,不伴有腹痛)在临床上鉴别较为困难。
2.以便秘为主的IBS
除了与由于妊娠、饮食习惯改变或外出旅游等有关的偶发便秘鉴别外,需与结肠癌、内分泌病(如甲减、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神经病(如帕金森病、多发性硬化症),以及药物(化疗、钙通道阻滞剂等)引起的相鉴别。
3.以腹痛为主的IBS
应与妇科疾病(卵巢癌、子宫内膜异位症)和精神疾病(如抑郁、焦虑、躯体化)引起腹痛相鉴别。功能性消化不良亦引起腹痛,文献报道两种疾病的重叠率在30%以上,若患者还存在上述预警症状,需立即行内镜检查以资鉴别。
4.鉴别诊断
鉴别诊断还应包括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胃泌素瘤、乳糖酶缺乏症、肠道吸收不良综合征等。一般而言,以下临床症状不支持IBS的诊断,而多提示存在肠道器质性疾病:老年起病,进行性加重,惊扰睡眠,发热,明显消瘦,脱水,吸收不良,夜间腹泻,大便带脓血或脂肪泻,直肠出血,腹痛与排便关系不肯定,心身疾病多继发于症状等。总之,IBS是指一组以腹痛、腹胀、排便习惯和大便性状异常,缺乏特异性的形态学、生化和感染性病因的综合征。临床上以症状为诊断基础,结合肠镜和钡剂灌肠检查排除肠道器质性病变后可成立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