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疗
(一)治疗原则
按白内障常规治疗处理。如晶体完全混浊,可施行白内障摘除术,术后酌情配矫正眼镜,有条件者可行人工晶体移植术。
(二)其他处理
职业性白内障晶体混浊为不可逆性损害,并可影响视功能(中心视力、视野)。凡对视力发生确切影响者,应脱离接触。(https://www.daowen.com)
(1)已有晶体混浊,而无明显现功能损害者,也应酌情调换其他工作。
(2)晶体混浊,视力或视野明显受损,应适当安排休息,或从事轻工作。
(3)对诊断为职业性放射性白内障者,根据白内障程度及视力受损情况,脱离放射线工作,并接受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一般为每半年至一年复查一次晶状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