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诊断
2026年07月15日
四、诊断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个累及多器官的慢性炎症性疾病,典型病例诊断较容易,而非典型病例诊断上往往较困难,所以需要根据临床症状和检查所见综合考虑。临床上,如果某个患者具有上述11项标准中的4项或4项以上表现,不论先后或同时出现,均可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
据日本厚生省免疫性疾病调查组的临床检验,该标准的敏感性为97%,特异性为89%。此外还发现:①如阳性项目增加到5、6或7项,其特异性将分别达到97.4%、99.6%及100%;②初诊时只具备3项标准,但伴有低补体血症时,亦应怀疑系统性红斑狼疮;③如抗核抗体阴性基本可排除系统性红斑狼疮。(https://www.daowen.com)
在实际工作中,虽然要首先考虑对分类标准的满足程度,但也应注意是否存在其他症状,这些症状虽然未包括在诊断标准中,但在系统性红斑狼疮中较常见,如脱发、Raynaud′s现象等。另外还要除外其他疾病。
诊断成立后,从治疗和预后角度考虑,可将系统性红斑狼疮粗略地分为只有发热、皮疹、关节炎、雷诺现象、少量浆膜腔积液、无明显的系统性损害的轻型,和同时伴有一个或数个脏器受累,如狼疮肾炎、狼疮脑病、急性血管炎、间质性肺炎、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大量浆膜腔积液等的重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