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序言

法学教育是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其主旨在于培养治国理政和从事法律职业的优秀人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健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是我国法学教育的时代使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教育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经过四十多年的恢复、改革与发展,逐渐形成了办学层次结构多元、综合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学科部门领域齐全的法学教育体系,基本适应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要,为全面依法治国和世界法治文明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全面推进,市场经济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社会事务的处理逐步纳入法治轨道,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更多面向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人才,充分发挥法学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成为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

江苏法学教育基础深厚、底蕴悠长。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江苏法学教育始终秉承开放务实的人才培养理念,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应用为基础、以能力提升为内容的法学教育模式,培养出大批思想信念坚定、基础理论厚实、知识结构合理、实践能力突出的优秀法治人才。同时,江苏区位优势明显,市场经济发达,社会治理法治化程度较高,也不断催生出体现学科交叉融合、区域法治特色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在此基础上,江苏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于2012年成立,旨在搭建法学教育领域理论研究、实践交流的高端平台,为推进法学教育改革总结经验、汇聚力量。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努力,我们已经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法律实践性教学、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融合、“互联网+”时代的法学教育、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与法学教育改革等领域取得了重要的研讨成果,形成了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法学教育成果。鉴于此,我们在2016年年底决定出版《法学教育评论》,借此载体,汇理论之共识,传育人之经验,进一步推进法学教育改革创新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之间的深入交流,为我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我们将始终坚持关注法治人才培养,面向中国法治实践,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教育理念,聚焦中国法学教育的创新问题、实践问题和发展问题。

所谓创新问题,是指法学教育要具有改革精神和创新思维,体现法治人才培养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理念。鼓励和提倡结合自身优势、优化已有资源、强化特色发展,实现差异化竞争。高校法学教育要面向法治建设实践,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积极调整自身的人才培养模式、专业结构设置等内容,培养在职业技能、法律思维、职业伦理等方面契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法治人才。法学教育应该对这一问题保持高度的关注并予以不断探索,唯有如此,才能提高法治人才培养的竞争优势。

所谓实践问题,是指法学教育在坚持知识教学的同时,要强化实践教学,并处理好二者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中国政法大学的讲话中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与法治实践之间的交流。法学所具有的强烈的职业背景决定了它是一门应用性学科,具有较强的实践性特点,法学教育应该培养应用性、实践性法律人才。法律职业素养的养成,法律语言的掌握,法律思维的形成都是一个培育、积累和训练的实践过程。而法律职业技能如人际沟通能力、法律文书写作能力、鉴别和运用证据能力、发现和适用法律的能力,都必须通过严格的训练才能习得和提升。我们认为,必须要强化法学教育的实践导向,形成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以明确的实践教学规范保证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的法学实践能力。同时,也要重视协同创新,强化资源整合意识,通过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资源共享,形成开放性的协同创新机制,突破高校与实务部门之间的壁垒,有效提升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的契合度,提升法学教育的整体水平。(https://www.daowen.com)

所谓发展问题,是指要全面关注法学教育在新时代所呈现的规律、面临的挑战以及发展的动向。新时代的法学教育要在体现与时代发展主要命题相同步的人才培养理念的指引下,优化管理制度、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学科建设,以及教学内容和手段等,使其在各方面都有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跨越式发展。

秉持着前述培养理念,及时地反映江苏法学教育的最新研究成果,《法学教育评论》在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出版三辑后,2020年出版第四辑。第四辑的研究主题为卓越法治人才2.0背景下法学人才培养及一流专业建设问题。围绕该主题,江苏省内法学教育工作者分别探讨了新文科视野中的法学教育、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司法实践能力培养路径、现代信息技术在高校法学教育中的运用、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顶岗实习模式、卓越法学人才培养的标准及其实施路径等一系列问题,形成了较为丰富的法学教育研究新成果。

《法学教育评论》(第四辑)将继续沿袭前三辑的出版理念,关注法学教育研究的思想性、前瞻性和实践性问题,致力于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促进法学教育研究成果的出版、推广和应用转化,以地方性实践,为我国法学教育汇聚智慧力量,拓展更多的发展空间。

夏锦文

二〇二〇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