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自身专业需求
1.法律硕士培养目标上的需求。
1995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开始设立,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范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在试办中的具体要求。[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自设立以来,一直以致用、实务为培养目标,主要培养的是面向“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4]因此,以顶岗实习模式安排法律硕士的专业实习,符合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
2.法律硕士实践教学上的需求。(https://www.daowen.com)
2017年7月2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修订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学位办〔2017〕19号)。要求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毕业生)培养的总学分为54学分,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毕业生)培养的总学分为73学分,其中实践教学与训练均不低于15学分,专业实习6学分,且实习期不少于6个月。[5]这一要求突出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对专业实习的重视程度也有所加深。
2018年9月17日,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发布了《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在改革任务与重点举措的第四点指出,要“切实发挥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健全法学院校和法治实务部门双向交流机制,选聘法治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任教,选聘高校法学骨干教师到法治实务部门挂职锻炼”。[6]这对于如何进行实践教学以及如何创新教学方式上,给出了具体的建议,明确了培养的路径,各大高校的法学教育也有据可循。法律硕士顶岗实习模式是在国家越来越重视实践教学的基础上提出的,也是在各大高校急需创新实践教学方式的情况下提出的,满足了法律硕士实践教学上的需求,对于提高法律硕士实践能力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