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汉双语法官培养的建议
2026年02月24日
四、藏汉双语法官培养的建议
好的法律程序和好的法律制度,需要有优秀的法律人才去实践,如果没有好的法律人才,那么再好的法律制度也难以取得好的实施效果。优秀的法律人才除了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外,还应该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能力和精湛的业务能力。特别是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藏汉双语法律人才,除了具备以上素质外,还要懂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和熟悉当地民族风俗习惯等,只有这样的人才才能实践好国家法律。因此,在藏区等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建立起一支专业型、应用型、高素质的复合型双语法官队伍,是党的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少数民族地区得以实施的重要保障,在维护民族间的平等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宪法》第122条规定了,在民族自治地方培养当地的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等人员,国家应当给予帮助。笔者认为,宪法条文中关于培养专业人才的规定,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司法活动中应当包括对藏区等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法官的培养。由此可见,培养藏汉双语法官是贯彻实施了我国宪法规定,保障了宪法赋予少数民族的基本权利,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伟大工程。(https://www.daowen.com)
然而藏区在培养藏汉双语法官的过程中遇到了以上种种问题,但为了保障少数民族地区公民平等的参与诉讼的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利,维护藏区等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的稳定,保证经济的稳定发展,必须加大力度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使藏汉双语法官队伍整体素质越来越高,使审判结果越来越公正。对此,建议具体完善的方面主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