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双语教学的紧迫性

(二) 法学双语教学的紧迫性

1.国际贸易常态化的需求

国际贸易的发展绝非一帆风顺。作为当代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世界贸易组织于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上发起并成立。在WTO成立后,国际贸易迅猛发展,大到国家间的政府采购,小至民众日常的海淘、海购,国际贸易呈现常态化趋势。同时,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国际贸易出现了严峻的局面,贸易保护主义在不少地区重新抬头,贸易摩擦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之间呈现加剧的趋势。[7]

贸易摩擦的产生,除了利益的争斗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国间法律法规的冲突、政策制度的冲突,以及对对方的法律、政策的无知和误解。因此,要解决摩擦问题,首先就需要相互弄懂对方的法律、政策,努力弥合法律、政策之间的矛盾,努力使相互之间在法律、政策层面达成基本一致,或至少同向而行,而非背道而驰。随着国际贸易常态化,需要大量掌握双语的法律人才,需要通过他们去打通法律障碍,努力消除摩擦。良好的法学双语教学,将有助于为我国培养善于解决国际贸易摩擦的人才。

对于我国来说,由于“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的自由化系大势所趋。虽然贸易摩擦一时风起云涌,但最终仍然难挡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不断壮大发展的趋势。在当前的国际贸易摩擦消解之后,我们将更加需要掌握双语的法律人才,熟练地运用法律武器,为国际贸易、国际投资保驾护航,消除障碍,并防范今后再度出现逆潮流的贸易摩擦。

因此,贸易摩擦不但自身需要掌握双语的法律人才参与化解和消除,而且,更让我们认识到培养双语法律人才的重要性。

2.法学双语人才匮乏

以往的法学教学强调对条文的理解、运用,即使存在比较法的学习,也往往局限于部门法的法学理论比较,而外国法律条文大多已有中文译本,因此法学双语教学只是不急之务。但当前的国际贸易摩擦,却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国际贸易中双语法律人才的重要性。以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的条约、法律为例:世界贸易组织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GATT),其规则在一定程度上是西方法律的国际化,体现着美国主导建立的痕迹;世贸组织的官方语言为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8]使用这三种语言的文本才为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本,而中文不属于世界贸易组织官方语言,中文译本仅供参考,尚不能直接援引。在贸易摩擦过程中,中方在一些事项上引用中文版本提出己方观点,最后却因与英文版本存在差异而不被承认。在处理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的事务中,缺少双语法律人才,犹如“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法学双语教学,是培养能够更加准确运用相关法律规避和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法学人才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