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渠道招收和培养藏汉双语法官

(二)拓宽渠道招收和培养藏汉双语法官

1.拓宽藏汉双语法官的招收渠道。藏区司法机关每年招录人员都是通过公务员考试,由于公务员考试对汉语要求偏高和招录条件等限制,使很多藏汉双语人才被挡在了门外。“天下第一考”指的是我国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也称为“法考”,法考在全国的通过率是极其低的,而藏区考生由于语言和跨专业等方面的障碍使通过法考的概率就更加的低了,就算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如果想进司法机关,还要再通过公务员考试,这一系列“难关”使基础本来就差的藏区考生产生了望而生畏的心理。所以面对这种情况,一是国家可以对少数民族地区司法考试进行适当改革,比如在少数民族地区单独组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根据少数民族考生具体情况组织命题,对通过此项考试者单独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允许其可以在该民族地区使用此证。二是藏区司法机关可以考虑对那些通过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可以熟练运用藏汉双语和学历较高并愿意到藏区基层司法机关工作的人员,不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直接参加面试,考核其专业知识和藏汉双语掌握的程度,合格后直接分配到藏区基层司法机关。三是可以适当降低一些公务员招录时的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可以放宽报考专业和学历,以及是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硬性要求,因为藏区受教育水平普遍不高,如果在招录时对学历和专业等要求过高,则会导致没有多少人能通过最初审核的结果,最后会使司法机关招不到懂藏汉双语的人才。(https://www.daowen.com)

2.与本地或全国高校合作,共同培养专业化复合型的藏汉双语法官人才。甘肃省内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甘肃政法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及接近甘南藏区的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等学校这几年在这方面花了很大成本做了些工作,但实际效果与原先预期的目标相差甚远。司法机关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民族院校之间签订培养协议,通过民族院校的定向培养满足司法机关的需求,此外,民族院校在招生时可以优先选择生源地在藏区的学生,然后根据每个司法机关不同的司法资源和实践能力来培养学生,培养不仅有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还通晓藏汉双语并熟悉藏族习惯法的人才,为藏区藏汉双语法官培养后备力量。最后,应该要加大法院现有藏汉双语法官培训力度,通过挂职锻炼、定期培训、高水平进修等方式来使藏汉双语法官业务能力得到提升,增加培训名额,使年轻的藏汉双语法官吸收到新的知识,使年长的藏汉双语法官可以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从而在审判过程中更加得心应手,使审判结果更加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