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语

四、结语

研究生阶段法治人才的培养,需要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当代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形成良好的法治思维。未来的人才培养机制应当紧密结合社会现实,紧跟时代潮流,如此方能不断地调整培养模式,从而培养出符合现代社会所需要的法治人才,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高校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的必然要求和主要目标。

【注释】

[1]基金项目:2019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新时代高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机制构建与模式创新”(JGLX19_177);江苏大学2019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重中之重课题“基于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法学专业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编号:2019JGZZ009)阶段性成果。

[2]纪从政,江苏大学法律硕士。

[3]袁翔珠:《论美国法律硕士培养模式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载《大学》(研究版)2015年第9期。(https://www.daowen.com)

[4]郭雳:《中美一流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比较——以北京大学和哈佛大学为例》,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8年第11期。

[5]郭雳:《北大怎么改革法科研究生教育》,载《光明日报》2016年11月1日,第13版。

[6]张雪卉:《国内法律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探究》,载《人才资源开发》2016年第18期。

[7]张津滔、陈松:《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及“双导师制”存在问题分析》,载《法制与社会》2018年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