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教学手段
多样化的教学手段有助于将抽象复杂的法学理论知识具体化,有助于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挖掘学生潜力,改进传统教学模式,更好地达到教学目的。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法学教育打开新的思路,信息化的教学手段在教学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以声像技术和多媒体交互技术为代表的教学手段是当今教学的一大特点。将概念、命题、推理等彼此之间的逻辑关联以全息投影的方式展现在学生眼前,一举解决口授高度抽象性理论时的难点。在声光电带来的视觉和听觉刺激下,学生往往更加专注,更轻松地理解晦涩抽象的法律论证过程,使学生更充分地享受信息化教育带来的学习便利。与此同时,多媒体交互技术对教学的干预也使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更加通畅,以人机交互为手段达到高速有效地解决学生的疑难之处,纠正其思维方式,以此达到培养其正确逻辑推理能力的目的。(https://www.daowen.com)
除此之外,开展广泛的社会法律实践,是丰富教学的必要手段。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将学生带入具体的法律实践中,如去法院参与审判观摩,使学生直观感受法官为什么适用某一条法律规范或者为什么不适用某一条法律规范,以及如何认定事实,如何对法条做出限制或扩张解释,如何选择恰当的逻辑推理形式等。同时也能够在聆听律师的法庭辩论时,理解论证过程中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以及法律对证据的充分性、必要性的要求,辨明逻辑推理中的真伪命题。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判决书中的说理与论证水平也不断提高,指导学生阅览案卷,辨析案卷中的法律逻辑应用的正误,也可以加深其对逻辑推理重要性的认识。另外,通过安排学生与公检部门的办案人员近距离交流,了解办案人员如何应对案件中的种种或然假设,如何运用回溯推理或类比推理推断案件事实,如何收集证据以形成完整有效的证据链条。从侦查讯问、侦查分析、侦查解释等一系列活动中,理解一系列逻辑认识方法与逻辑推理方法。通过以上社会法律实践,使学生融入其中,切身体验,将逻辑推理应用于实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