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助于提高法科学生学习兴趣性
2026年02月24日
(三)有助于提高法科
学生
学习兴趣性
兴趣是学习的最好的老师,是提高学习质量的原动力。任何人在学习过程中离不开各种感觉器官帮助,这其中视觉和听觉显得更为重要。[2]现代信息技术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的教学方式、学习过程以及学生学习效果。现代信息技术教学可以通过视觉、听觉等多媒体手段进行学习,现代信息技术教学中使用多媒体技术正是结合并充分发挥了学生的视觉和听觉器官的作用,通过声音和图像的合理结合,在教学中给学生带来视觉和听觉上的刺激,以此来调动学生积极性,提高学习效率。而且网络的多媒体技术,将文字、图形、图像、声音等信息有机地结合起来,调动了人的所有感官功能,促进了思维的发展。学生在想象力的推动下,思维高度活跃,容易产生创新意识。图文结合、声情并茂的教学培训方式,使平淡枯燥的学习内容变得更加丰富多彩,这样可以充分调动学习者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教学方式强调师生之间的合作与互动,老师和学生可以使用社交工具来共享学习信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交流和讨论问题等达到最佳学习效果。现代信息技术教学可以让法科学生在实时、逼真的虚拟空间中模拟情景,体验教学实践,从而更好地增加对专业知识的感性认识,了解自身所学专业的就业状况,为将来走上社会顺利从事相关工作打下较为坚实的基础。这种交互式的教学方式,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能够大大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