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民族地区一般高校少数民族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探索
雷蕾 魏航[1]
(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https://www.daowen.com)
摘 要:西部民族地区一般高校[2]在培养少数民族卓越法治人才时,不仅要受到民族传统思想文化的影响,还要面对其他高校在师资、生源等方面强有力的竞争,使这些高校的少数民族法学生“量少”和“质低”的问题十分严峻,法治人才的基本质量堪忧,更遑论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为培养出少数民族地区需要的卓越法治人才,各高校在法学教育上应凸显民族地区法学教育特色,结合少数民族法律文化,培养新型卓越法治人才——“法贤”,以增强民族地区的法律信仰与法律意识。同时,各高校还应借助区位优势将不同的法学教育资源整合起来,形成法学教育阵线联盟,从而最大化利用有限的法学资源。此外,各高校还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夯实自身的法学教育基础,加强师资素质的培养,提高少数民族法学生各方面的能力,提升民族地区的法学质量,进而培养出多类型的少数民族卓越法治人才,为深入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关键词:西部民族地区 卓越法治人才 培养 一般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