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课堂教学模式之比较
从国外课堂教学模式来看,根据英国开放大学近几年发布的《创新教学法报告》,过去几年英国创新教学主要在于教学目标、教学材料、课程形式、个性化教学和教学时空的创新。英国开放大学同时也制定了极具前瞻性的《2025学习与教学规划愿景:现在的学习面向未来》(Learning and Teaching Vision and Plan 2025:Learning Now for the Future),这一文件明确对教育目标进行了规定,即面向未来,倡导从不可预知的未来社会发展的角度在学习和社会生活两方面对学生进行帮助。其主要依赖交互式电子书、线上MOOCs平台和远程实验室等工具对学生进行信息化教育,并且推出个性化学习分析以实现因材施教的针对性教育。
从目前我国国内法学专业的课堂教学模式来看,大多数院校的专业课程大多采用传统课堂模式进行教学,即采用以授课教师为教学核心的方式。虽然与20世纪之前仅凭粉笔在黑板上写板书的形式有所不同:现多采取利用多媒体技术投影代替黑板板书,但这一技术的应用仅仅只是作为一种单纯的节省板书时间的工具,在对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提升并不明显。在有些院校中,虽然已经采用了线上线下混合式课堂的教学形式,但是这一教学模式仅仅在小部分课程中适用,并没有进行大范围的推广,这可能是经费或者人力资源不足所导致的。由此可见,在我国国内法学专业的信息化教学的程度相较于国外高校的水平是有所不足的。
从路径依赖的角度来看,这种差距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其一,是由于我国传统教学课堂漫长的历史渊源;其二,是在于过去我国物质基础有所不足。第一,我国自封建时期开始,迫于当时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和匮乏的科学技术,教学只能采取“席地而谈”的谈话式教学。从路径依赖的思想来说,这一教学模式被沿用数千年后,很难因为刚刚出现的应用于课堂的信息化技术而发生颠覆式的变化。第二,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一个国家现行的制度是由其物质基础和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因此,现行教学模式的产生也离不开我国当时的物质条件和信息化水平。从我国信息化技术的发展来看,我国近2000年才开始推广个人电脑,而在高等教育领域中推广信息化教学则是在2010年左右,至今仅就十年左右的时间。且我国开始实行线上课程教学模式的推广计划时间是在2015年左右,而当时所普及的信息技术并不能够完美满足线上课程的制作,因此,线上课程领域在开始之初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其制作的质量也没有达到线下课程的寻常水准。因此,我国信息化教学进程与国外高校的信息化教学课堂的建设存在一定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