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卓越法学人才培养的标准及其实施路径

论卓越 法学人才培养的标准及其实施路径

张玉萍[1]

(江苏海洋大学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

摘 要:卓越法学人才的培养标准是造就、养成被培养者的洞察能力、破解能力和坚韧不拔的自信力量,其实施途径在于优化学习科目、抽象思维等教学模式,变革招考遴选、教育体系、考核标准等培养机制。

关键词:法学人才 教育培养 实施途径 教学改革

关于卓越法学人才的培养标准,学术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每人都有一定的道理,谁也不会被逻辑论据完全驳倒”。[2]鉴于此,不妨本着知行合一原则,紧密联系当前法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全面、冷静地审视法学卓越人才的培养标准及其实施路径的基本问题,以期实现“人类对于具体问题想得最多的时候,最后一般都能想得很正确”[3]的结果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