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法学本科专业国家标准对法学本科
教育的促进
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认为“改革开放以来这四十年的法学教育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977年或者1978年到1992年,这是我国法学教育的恢复期。第二个阶段,从1992年改革开放新时期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这是我国法学教育的快速发展期。第三个阶段,2012年后中国的法学教育进入了逐渐走向成熟发展的时期,一直到现在。这个阶段办学规模得到了控制,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发展成为法学院追求的目标”。[3]《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就是在这个背景下推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