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评析
马莉[1]
(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
摘 要:法学本科办学恢复以来,法学本科教育中仍存在专业定位不明、课程体系有缺陷、法学本科生实践教学不足、法学专业就业形势严峻等问题。2018年1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包括了法学专业建设国家标准,对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法学本科教育具有重要意义。法学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能够明确法学专业教育是职业教育,并在法学专业核心课程设置中初步考虑办学特色问题,强化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为进一步完善法学本科专业国家标准,需进一步强化“立德树人”要求,回答法学本科教育是大众教育还是法律职业精英教育问题,法学专业国家标准应该是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
关键词:教学质量 国家标准 法学本科专业
进入21世纪,我国法学教育与我国高等教育的其他方面一样,取得了飞速的进步,但问题也很突出。为了提高包括法学专业在内的本科人才培养质量,2007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由教育部、财政部开始实施。2011年,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建设,发布《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将质量标准建设作为五个重点建设关键领域的第一个任务。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质量为王,标准先行”,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关键是要牢牢抓住提高质量这个“纲”,教育标准建设是提高教育质量的基础工程。
2013年4月,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受教育部委托,组织数千名专家学者,历时4年多,先后组织工作研讨会和征求意见会数百场。2018年1月30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
涵盖了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全部92个本科专业类、587个专业,涉及全国高校56000多个专业点的法学本科专业国家标准成为我国第一个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它对我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具体体现在它不仅明确了各专业类的内涵、学科基础、人才培养方向等,同时对适用专业范围、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条件、师资队伍以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都做了明确要求,尤其对教师教学发展条件、专业类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以及教师学科专业背景和水平等方面提出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要求。而且对某一具体的专业类,它还明确了该专业类的基本办学条件、基本信息资源、教学经费投入等要求,列出了该专业类知识体系和核心课程体系建议。[2]
由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颁布时间不长,且2019年我国本科教育和本科专业建设的热点在于国家“双万专业”的申报和评审,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在今后三年内,国家将在法学类本科专业(含知识产权、监狱学等专业)中共遴选137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目前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遴选工作刚刚结束。所以有关法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研究成果并不多,通过“中国知网”检索,目前只有2篇论文。一篇是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的马柳颖教授和其硕士生蹇尚庭今年6月发表于《长春教育学院学报》上的《〈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下地方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另一篇是西北民族大学念富强副教授2018年10月发表于《社科纵横》上的《物权法课程教学的思考——以“高校法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基础》,两篇文章一宏观一具体,对研究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涉及对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本身的评价并不多,因此有研究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