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诊所教师综合法律素养与专业实力考量

(二)法律诊所 教师综合法律素养与专业实力考量

很多法律诊所教师十分关注在互联网时代如何与时俱进?如何建立和维护用起来顺手的教学理论、教学案例大数据?如何在诊所教学过程中强化与提升教学质量?如何强化法律诊所师生间、教师之间、教师与法学院之间、教师与合作单位之间的联动性?如何通过网络工具有效推进法律诊所的进展、掌握法律诊所学生学习的状态、检视法律诊所教育的效果?如何从专业性的视角加强法律诊所教育的多元性、互动性与实践性与有效性?

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是诊所式教育本身改革与优化的重大课题。法律诊所教师对传统法学教育的依赖与认同,反映出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会面临传统观念、思维定式所带来众多困惑与冲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时,教师的知识结构、社会性别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益心成为重要的考量因素。笔者在对扬州大学56名学生进行教师课堂活动调查与评估时,在课堂互动、案例教学、视频运用、教学目标达成、知识传授、老师的精神状态等选项中按学生选择从高到低的比例依次为:64%、48%、41%、30%、25%、16%(见图2、表2)。法律诊所老师的言行、技能与价值观、知识结构等之间有着诸多微妙的关联,并会影响到学生的成长。有学者认为法律诊所教师每一次不经意间的谈话、举止等生活工作习惯亦会影响诊所教学质量,甚至对教师个性修养亦提出更高要求,如诊所教师应是有创新精神,能够接受新生事物的人。[9]法律诊所教师综合法律素养仍是法治人才培模式建构所需要的要素指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