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复合型法治人才的内涵

(一)领域复合型法治人才的内涵

领域复合型法治人才是指除具备法学基础知识外,结合所在高校特色专业,具有特色行业(Characteristic Industry)基础知识的学科知识(“10+X+C”),能够解决特定领域法律问题的专业性人才。传统的法学教育是指以法教义学为依托的法学核心知识、特色法学课程授课,以及法律素质培养的学科培养模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法学核心课程的界定(“10+X”),除传统法学核心课程(“10”)外,增设特色专业法学(“X”)。传统法学教学以概念、特征、构成要件为思维导入,未能直击社会实际问题;传统法学教育以课堂知识讲授为主,未能引导学生形成法律人的思维方法和分析方法,导致学生熟背法条却无法解决现实问题,知识教育与法学实践存在脱节。在法学培养应在内部纵向深入发展,学习更加细化的特色专业法律知识;在外部横向延伸发展,掌握所在高校的特色行业基础知识。随着社会分工细化,每一领域都在衍生其自身的法律体系,可以成为特色专业法学的课程设置。比如水利法、工程法、金融法、审计法、教育法、医事法、新闻与传媒法、体育法等。(https://www.daowen.com)

“如何复合”以及“与谁复合”是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的难题。领域法学成为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的载体,也是解决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难题的重要途径。领域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结合特定领域法学和专业知识,在法学知识培养的基础上进行特色行业知识授课学习的培养机制,致力于培养既具备法律基本素养,又能掌握行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学生在学习法学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学习相关专业知识,掌握基本操作技能,从而将特定行业学科与法学应用结合起来,形成领域复合型法治人才。故此,领域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离不开经济、科技、工程、环境等领域发展需求。培养领域复合型法治人才既能够实现法治人才的对口就业,也有利于吸收行业学科精髓,整合教学资源,实现教学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