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与司法机关联合培养法治人才模式之完善

高校与司法机关联合培养法治人才模式之完善

李锋 钱鹏 刘合臻[1]

(海安市人民检察院)(https://www.daowen.com)

法学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教育学术研究性的体现,而学术研究性法学的社会性,强调法学教育的职业性和实践性。[2]正如霍姆斯所说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随着我国高等院校中法学教育的大规模扩张,培养实务型人才越发成为社会需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为了贯彻落实纲要精神,教育部、中央政法委于2012年正式启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将目标定位为: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2018年10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公布了《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