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顶岗实习模式的改进

(二)法律硕士顶岗实习模式的改进

1.增强岗位间轮换

对于实习期间只能在一个业务部门工作的问题,学院可以与实习单位进行协商,在尊重学生意愿情况下,依据法院、检察院等实习单位的安排,对实习生的岗位进行定期的轮换,使学生能够了解各部门法在实务中的运用,也对法院、检察院的日常工作有充分而全面的认识。

同时,在实习初期,可以给予学生一至两周的岗位体验时间,在学院统筹协调后,实习生到学院安排好的实习单位实习,给予学生实习单位体验时间,可以在学生发现自己不适合实习单位的工作环境、工作模式时,及时向学院说明理由,由学院协调,安排学生到有意向的实习单位。当然,为了不影响实习的正常进度,这样的体验机会只有一次,而且只能在实习开始的前两周。

2.注重双导师对接(https://www.daowen.com)

对法律硕士进行培养教育时,采用双导师制。但双导师制并不是意味着校内、校外导师完全不交流,只要负责各自的内容。对于法律硕士的教育,双导师要经常交流,注重校内外的教学对接,以促进法律硕士的培养。校内导师在教授法学基本理论知识时,要与法律硕士共同探讨实践案例,增强其对真实案件的感知力,要求法律硕士具备实践意识。校外导师除了对法律硕士的岗位见习进行实践指导外,还要引导学生多阅读法学书籍阅读,增强其法学理论水平,引导其在实践中发现可研究的问题,促进其学术研究水平的提高。

3.形成完备运行机制

法律硕士顶岗实习模式的运行机制,在总结现有的实行经验基础上,借鉴国外以及高职中的做法,不断完善法律硕士顶岗实习模式。同时,为了能够推广全国,可以做出大致方向的规定,各大高校在运用时,结合各地不同情况,对法律硕士顶岗实习模式进行详细规定。在运行机制内容上,要具体包括前期的实践基地建设,如何与实习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中期征求学生意见,安排实习单位,做好各种考核,严格管理;后期在实习结束后,做好实习的收尾工作,如学生上交实习心得、实习报告,填写自我评估表等,做好顶岗实习模式的反馈工作。在形成完备的顶岗实习运行机制后,为每一位法律硕士实习生在实习前发放实习手册,明确实习内容以及实习的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