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树人是教育共同体的公共道德

三、立德树人是 教育共同体的公共道德

将立德树人育人思想作为在教育共同体内的公共道德导引,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工作的主线,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人格情操教育等环节中。“立德”就是将“德”深入人心、根植人心的过程,促使人人成为有道德有德行的人。高校师生关系维系着知识传授路径,是学生走向社会前所接触到社会人际交往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认为在师生交往活动中本质上是公共性社会活动。因此,教育任务中既要融入德性,更要在师生交往活动遵循公共道德的准则与操守。2018年教育部正式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相应地,北京大学、同济大学、暨南大学等高校也出台了教师行为规范,有的还规定了违规行为。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应从教师所承担的“树人”角色入手,将“立德”融入教学课堂与社会实践活动中,应立足于职业价值观、教师职责、教师使命和社会责任的逻辑起点,正确把握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科学规律。[8]一方面高校应当开展教师学术规范方面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高校科研教学的教育责任观;另一方面也应当满足高校教师的个体性发展,以“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完善教师薪酬待遇、聘任评价等职业保障制度。[9]当代高校教师应遵循“热爱学生”“严而有格要求学生”“成为学生合格的引路人”“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准确、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等伦理规范。当代高校学生应遵循“尊敬教师”“感恩教师的付出”“与教师交往要自尊自爱自信”“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等伦理规范。[10]因此,相对于私人道德而言师生之间的公共道德可以理解为公共生活领域中应该追求与遵守的道德价值和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