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结语
卓越法学人才培养是一项法学教育模式的重大变革,其衡量标准是造就、养成被培养者善于发现、敢于质疑的洞察能力,抽象思维、应对处置的破解能力和绝不盲从、坚韧不拔的自信力量,其实施途径在于不断优化学科教学、思维教学、专长教学等教学模式,改革招考遴选、教育体系、考核标准等培养机制。“一切认识由讨论产生”。[38]对于法学卓越人才的培养标准和实施途径亦须在反复讨论的过程中才能逐渐产生清晰的认识,作出正确的选择。
【注释】
[2][保]瓦西列夫:《情爱论:引言》,赵永穆等译,三联书店1986年版,第3页。
[3][英]威廉·葛德文:《政治正义论》(第2卷,第3卷),何慕李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492页。
[4][德]亨利希·海涅:《论德国宗教和哲学的历史》,海安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154页。
[5][英]伯兰特·罗素:《西方哲学史》,何兆武译,天津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74页。
[6][法]帕斯卡尔:《思想录》,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33页。
[7][法]埃蒂安-加布里埃尔·摩莱里:《自然法典》,黄建华,姜亚洲译,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1页。
[8][俄]普列汉诺夫:《论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问题》,王荫庭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69页。
[9][德]尼采:《权力意志》,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394页。
[10]同上书,第315页。
[11]英国科学家罗哲尔·培根之言。引自胡峰:《世界上下五千年(文化艺术卷)》,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95页。
[12][英]伯兰特·罗素:《西方哲学史》,何兆武译,天津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6页。
[13][英]葛德文:《政治正义论》,何慕李等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195页。
[14][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等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15页。
[15][奥]恩斯特·马赫:《认识与谬误》,洪佩郁译,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4页。
[16][法]德日进:《人的现象》,范一译,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4年版,第233页。
[17]魏钦公主编:《马克思主义哲学简明教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28页。
[18][法]奥古斯特·孔德:《论实证精神》,黄建华译,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60页。(https://www.daowen.com)
[19][德]亨利希·海涅:《德国宗教和哲学》,海安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78页。
[20][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姬敬武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34页。
[21][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姬敬武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01页。
[22][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367页。
[23][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申林编译,北京出版社2007年版,第1页。
[24][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姬敬武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388页。
[25]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57页。
[26]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2页。
[27][法]帕斯卡尔:《思想录》,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31页。
[28][英]边沁:《政府片论》,沈叔平等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99页。
[29][英]边沁:《政府片论》,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64页。
[30][古罗马]马可·奥勒留:《沉思录》,宿春礼、邢群麟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第29页。
[31][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姬敬武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491页。
[32][德]尼采:《权力意志》,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35页。
[33][德]尼采:《尼采谈自由与偏见》,石磊编译,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年版,第6页。
[34][法]帕斯卡尔:《思想录》,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33页。
[35]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3页。
[36][英]马尔萨斯:《人口论》,郭大力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17页。
[37][意]马基雅弗利:《君主论》,张亚勇编译,北京出版社2007年版,第43页。
[38][法]德萨米:《公有法典》,黄建华等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00页。